每天一案例第天因突发心脏病无法到定
问:因突发心脏病无法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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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楚某是重庆渝北区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名员工。
其当初参加医疗保险时,
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医院。
年9月,
楚某与家人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的某景点游玩时突发心脏病,
家人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将他医院。
经过急救之后,楚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后来,楚某想到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在渝北区,
因此认为自己当时被急救住院的医疗费不能报销了。
那么,楚某在沙坪坝区被急救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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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报销。
在急诊和急救的情况下,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报销医疗费。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能在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报销相关费用。
但是,如果在急诊和急救的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也是可以由基本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本案中,楚某是因为突发心脏病而被送入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笔医疗费是可以由基本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
因此,我们需要注意,在急诊和急救的情况下,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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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链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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