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竞赛法学系关于举办法学专业1
根据以下本案涉及的材料(素材),撰写一份内容完整并且符合要求、格式规范的一审判决书。
一、案件材料
(一)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蔡冰冰,女,汉族,年11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街11号。
被告:何建三,男,汉族,年12月12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街12号。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一,何建三赔偿蔡冰冰死亡赔偿金元、丧葬费元、精神抚慰金元,医疗费元,以上共计元;
第二,本案诉讼费由何建三承担。
(三)原告提供的证据
第一,电梯间内监控视频显示:年5月2日9时24分03秒,卜自重在电梯间内吸烟,电梯亮灯键为一楼。何建三9时24分07秒进入电梯后按了负一楼电梯键。年5月2日9时24分16秒,双方开始有语言交流。电梯到达一楼,电梯门开后何建三按了开门键,卜自重未走出电梯。何建三随后按了关门键,也未走出电梯。电梯到达负一楼,何建三欲下电梯而走至电梯门中间,卜自重向前跟了一步,何建三回头,二人继续在对话。何建三走至电梯门外,卜自重在电梯门里,二人继续对话,此时能看出双方言语上有些许争执。何建三重新进入电梯,按下一楼的按钮。年5月2日9时26分24秒,双方走出电梯。
第二,单元门口监控视频显示:年5月2日9时28分40秒,双方走至单元门口,卜自重情绪相对较为激动,何建三比较冷静。年5月2日9时29分06秒,双方走向物业办公室方向,至此时为止卜自重的香烟一直未熄灭。
第三,物业办公室门口监控视频显示:年5月2日9时43分55秒,双方出现在物业办公室门口,仍然在进行言语上的交流,此时卜自重情绪较为激动。物业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内出来。卜自重情绪更为激动,边说话边向何建三靠近,被物业客服主管房似锦往回拉了两三步;后卜自重手指何建三不停地说些什么并不断向何建三移动,再次被房似锦拉回。何建三相对较为冷静,也在说些什么。年5月2日9时45分42秒,房似锦转过身来劝何建三,并将何建三向着单元门口推去。此时,卜自重向着何建三被劝离的方向走两步并不停地说着什么,物业工作人员徐文昌站在卜自重对面,对其进行劝解。年5月2日9时45分54秒,何建三被物业客服主管房似锦劝离,卜自重仍然手指何建三被劝离的方向,不停的说话。年5月2日9时46分05秒,房似锦返回劝说卜自重,徐文昌则向着何建三的方向走去。年5月2日9时46分20秒,卜自重被房似锦劝至物业办公室。年5月2日9时47分00秒,徐文昌返回物业办公室。年5月2日9时48分56秒,徐文昌边走出物业办公室边拨打电话。年5月2日9时52分50秒,何建三进入物业办公室。急救车到达物业办公室门口。
(四)法院调取的证据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六份询问笔录:
第一,徐文昌(物业工作人员)称:“年5月2日上午9时26分许,我在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小区上班的时候,听到物业办公室外面有两名男子发生争吵,我和办公室的房似锦就出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出去后发现是一名60多岁的老大爷和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争吵,是因为那名老大爷在电梯里面吸烟,那名年轻男子告诉他电梯内空间小,不让吸烟,他们因此吵了起来。我和房似锦将他们两个分开,我劝那名30多岁的男子,房似锦劝那名老大爷,我拉着那名男子边走边劝他,将他劝到5号楼1单元门口,我就回物业办公室了,走到物业办公室门口时我没有看到那名老大爷,走到办公室内看到那名老大爷在办公室椅子上坐着,房似锦说老大爷年纪大了,让他来办公室坐着喝点水歇会儿,我们办公室的一个小姑娘就帮那名老大爷倒水。我就到里面的办公室休息,我刚到里面办公室,就听到外面办公室一声响,我赶紧跑出去,就看到那名老先生倒在了地上(身体左侧挨地),他坐的椅子也倒在地上,我就赶紧拨打,让房似锦给老大爷的家属联系,2分钟后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小区门口接他们,我就赶紧跑到小区南门让保安将大门打开,的车就开进去了。我回到物业办公室的时候,看到那名和老大爷争吵的男子在给那名老大爷做心脏按压,老大爷的家属都在办公室,医生进来之后,让我们都出去了,医生在办公室抢救了30分钟左右,将老大爷的家属叫到办公室门口,告诉那名老大爷的家属各种方法都试了,没抢救过来。”“我没看到他们在物业办公室门口有肢体接触。”
第二,房似锦(社区客服主管)称:“年5月2日上午9点左右,新天地小区辖区5号楼1单元和的业主发生纠纷,当时在电梯里,房间的业主卜自重,男,69岁,和房间的穿白汗衫的业主,男,30岁左右,发生纠纷,看相关监控是由于老头卜自重在电梯里吸烟,而穿白汗衫的业主不想让他吸烟引起的,后来他俩在物业公司大门口,吵了一会儿,白汗衫的业主被劝走后,老头去物业办公室休息,这时老头卜自重,就突然倒地死亡。当时我看到他俩在吵架时,我就上去劝,让他俩都退一步别生气。然后就把他们劝开了。”“没有看到”吵架过程中动手。
第三,卜姜丽(死者卜自重长女)称:“年5月2日上午9点42分的时候,我当时正在上班,我妹妹卜项花给我打‘你快回来吧,咱爸在物业那晕倒了,正在抢救,你快回来吧。’我到现场后,看到我父亲在地上躺着,医生正在抢救。我妹妹卜项花对我说:‘医生说情况不乐观。’我一直在难受的哭,医生不让我靠近抢救的地方,医生说你去旁边等吧,不要影响我们的抢救工作。上午10点左右的时候,医生告诉我们说:‘人已经不行了,放弃抢救了。’医院办手续了,后来我回来的时候听我妹妹卜项花说,我父亲卜自重是跟他人发生争执才晕倒的,我妹夫吴磊聚就报警了,民警到现场后,我通过监控看到了一名上穿白色短袖的男子与我父亲卜自重在坐电梯下楼的时候,我父亲在电梯里吸烟,那名上穿白色短袖的男子不让我父亲吸烟,我父亲就把烟灭了,上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坐电梯下到负一楼后,又坐电梯到一楼与我父亲卜自重继续发生争执,他们两个人就去物业中心了,然后我父亲就晕倒在物业中心里面了。”“不认识,也没有见过那名男子。”“我看监控的时候,全程我父亲和那名白色短袖的男子没有任何拉扯动作。”
第四,卜项花(死者卜自重次女)称:“年5月2日上午9时40分许,我在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小区2期5号楼1单元家中,接到我老公的‘你快点下楼,咱爸晕倒了,物业已经打了了,马上就到,我马上回去。’挂了电话我就赶紧下楼去物业办公室,到物业办公室,我看到我父亲在物业办公室的地上躺着,神志不清,物业上的一名工作人员正在给我父亲做心肺复苏,接着又掐人中。我父亲面色发青,双眼紧闭,我就边哭边喊我父亲,物业的工作人员说:‘你先别哭,别喊,他不能动,别影响抢救。’我就站在一边,这时赶到了,医生先做了心肺复苏,又用了电击,医生接着检查了我父亲的病情,说:‘情况不乐观,瞳孔已经放大。’说完医生继续使用电击抢救我父亲,并且挂上了吊瓶,我当时一直在旁边站着哭,医生说我影响抢救,我就先出去了,我在外面等了5分钟左右,回到物业办公室看到医生还在抢救我父亲,做了心电图。心电图显示没有脉搏跳动,过了一会儿,医生跟我说:‘已经抢救20多分钟了,已经有尸斑了,再抢救也没意义了。’我就一直在物业守着我父亲,后来听我老公说事发之前有人和我父亲吵架了,便报了警。”“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
第五,吴磊聚(死者卜自重女婿)称:“年5月2日上午9点30分(自述材料中为9时31分许),我在杭州市下城区旧天地小区理发时,接到新天地小区保安的来电,告知我岳父卜自重在小区物业办公室晕倒,已通知,我马上赶回小区,同时通知我老婆卜项花,当我赶到,卜项花已经在物业办公室,此时医生已经开始抢救。到上午10点时,医生通知我们抢救失败,上午10时17分,我拨打报警电话。此时我并不知道他突然去世的详细情况,后经询问得知,岳父是与别人发生争吵才引起晕倒的。于是我于中午12时35分又打了次报警电话。”“因为当时看监控发现他在电梯里和一名穿白汗衫的男子发生争吵,后经了解,是因为在电梯里他吸烟的事引起的双方矛盾。”“当时我不在场,没见他们有人受伤。”“发生纠纷时我不在场,我看监控时没人打斗,没肢体冲突,没有使用工具,我到时我岳父卜自重正在抢救。”“我听说那个穿白汗衫的男子在我岳父倒地后,还用手给他做了按压心脏复苏。”“他(卜自重)年在北京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有心脏病史。”
第六,何建三称:“年5月2日上午9时27分许,我在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小区5号楼1单元14楼坐电梯下楼取快递。进电梯厢后,我看到电梯内有一名老人在吸烟,我说‘老先生,吸烟对身体不好,再说,电梯里空间比较密闭,烟散不出去。’那名老人没有说话。因为我按错电梯楼层,电梯下到了负一楼,我跟那名老人说:‘老先生,我也没有什么恶意,就是善意地提醒你一下,电梯里吸烟也不合适,烟散不出去。’然后电梯就上到了一楼,我从电梯里出去走到物业门口等快递,那名老人过来说:‘烟不抽了。’我说:‘烟不抽了对身体也好,电梯里空间比较密闭,坐电梯的不只有老人,还有小孩儿,烟散不出去对别人身体也不好。’我和那名老人说话的时候,物业的工作人员出来了,跟那名老人说:‘人家说的也有道理,在电梯里吸烟也不合适。’我就去5号楼门口等快递了,等了大概10分钟,我拿完快递准备回家,听到一名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心脏病犯了。’我就赶到物业,看到那名老人在物业办公室的地上躺着,老人脸色发青,我就上前摸老人的脉搏,脉搏没有跳动迹象,瞳孔散大。由于我是学医的,我就过去给老人做了心脏按压(双手压在患者左侧锁骨中线第四肋间处,根据患者情况,连续按压)。按了十几秒钟,赶到,跟老人的家属说:‘老人双侧瞳孔散大,情况很严重。’医生就给老人做了心脏按压。我在物业办公室待了几分钟就回家了,到年5月2日上午12时16分许,我接到楼管‘老人去世了,老人家属报警了。’”“没有发生争吵。当时在电梯里我看到那名老人在吸烟,我就提醒了老人吸烟不好,而且电梯空间封闭,烟散不出去。”“没有打架。”
(五)被告的答辩意见
第一,卜自重的死亡结果是任何人不可能、也无法预见到的。物业工作人员如果能预见该结果,不可能也不会让卜自重进入物业办公室,医院;卜自重如果能预见该结果,应该主动求救路人或拨打;作为善意提醒者,何建三更不可能预见该结果,否则其宁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卜自重的子女对何建三进行殴打,逼迫何建三下跪道歉,后蔡冰冰提起诉讼,何建三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第二,何建三并未对卜自重进行大声呵斥。双方互不认识,何建三没有理由对其进行大声呵斥。何建三善意地提醒卜自重不应在电梯间内吸烟。如果卜自重听从了该劝告,主动熄灭香烟,能够避免意外发生,但卜自重任由自己情绪激动,最终酿成悲剧。
第三,何建三对卜自重的死亡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考虑到蔡冰冰失去了亲人,即使蔡冰冰不提起诉讼,何建三也愿意对其进行一定费用的捐赠。
(六)双方争议的焦点
何建三的行为与卜自重的死亡之间有无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二,何建三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第三,本案应适用什么法律规定。
(七)法院查明的事实
第一,年5月2日9时24分许,卜自重与何建三先后进入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小区2期小区5号楼1单元电梯内,因卜自重在电梯内吸烟,二人发生言语争执。卜自重与何建三走出电梯后,仍有言语争执,双方被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劝阻后,何建三离开,卜自重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进入物业公司办公室。当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一份,载明:卜自重以“意识丧失约10分钟”为代主诉由家属于年5月2日09:31呼叫,急救人员于年5月2日09:37到达患者身边,查体见:意识丧失,双侧瞳孔散大固定,颈动脉搏未触及,各项生命体征测不出,经积极抢救,病情无变化,心电图示全心停搏,宣布临床死亡。
第二,年5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出具《非正常死亡火葬介绍信》一份,载明“杭州市殡仪馆:兹有卜自重男69岁因猝死死亡,经研究同意火葬。”
第三,蔡冰冰认可卜自重生前有心脏病史。
第四,年7月24日,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一份,载明“兹有我西街社区居民卜自重,于5月2日上午10时左右在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小区与人发生争执后猝死,卜自重其父母先于其死亡,其配偶蔡冰冰,二人共同育有三个子女,长女卜姜丽,长子卜要练,次女卜项花”。卜姜丽、卜项花、卜要练均出具《声明》放弃参加本案诉讼的权利。
二、答题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答题要求
1.撰写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做到:(1)内容完整并符合判决书的要求,格式规范;(2)判决书的主文简明扼要,语言通顺,逻辑性强,说理充分:(3)适用的法律条文必须正确而且明确、具体。
2.禁止抄袭或者请他人代笔。
(二)相关说明
1.本案例材料来源于真实的案件(稍做必要的加工),故参赛者不能假设或“虚拟”添加一审查明的事实以外的其他事实情节。
2.基于写作的实际需要,允许参赛者对下列事项进行合情合理且切合司法实际的技术处理(包括加工或扩展等):(1)原告、被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3)涉及起诉和开庭审理的时间;(4)合议庭的组成人员;(5)其他与撰写一审民事判决书有关的事项(案件本身的事实情节除外)。
3.本次比赛的法律文书采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格式(非.PDF文件格式不予评奖);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体加粗;其余内容采用宋体四号字体;字距为标准;行距为一倍行距;纸张规格标准为A4。
4.请参赛者(要求法学专业18级的同学都要参加,该比赛即为实践周课程)于年1月5日(周二)下午16:00点之前将参赛作品(文件名为“班级+姓名”,如“法学李子柒”)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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