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保险保障自己的一生
晨鲸说
系统地聊一下,如何用保险保障自己的一生?来源:李元霸(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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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谈谈中国的保险监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过国务院通过“一行三会”,即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管理整个金融市场。央行重要性自不必多说;证监会一年天被全国人民问候全家,其知名度也不必多说;银监会作为闷声发大财的最典型机构,四大行也得听它司令,牛逼地位我也不多说。但你们知道保监会是干啥的么?
保监会的实际知名度我先给你们看一个官微阅读量对比图。
保监会或者英文简写CIRC,全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监会银监会一样都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正部级,但还是事业单位,而央行虽然是正部级单位,但实质是副国级部门)。
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也就是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保险购买销售消费理赔行为等等,只要是商业保险行为有关的都归保监会管。
这里监管所依据的法律包括最顶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以及保监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我们保险界常说的“天条”,在国内开展的每一项保险活动我们都是有法可依的。
即使在年决策层正式将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银保监会了,保险监管毫无疑问仍会是一个单立的监管职能。
而我为什么要先谈保险监管?
因为从偿付能力监管来看,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保险业监管水平最全面最先进的国家之一9。也就是说,你们在中国的保险公司购买和持有的保单是世界所有国家中是最安全的,接受了最全面的监管保护。尤其是那些动辄要保几十年的人寿保单,你们绝对可以放心持有。
本来可以把上面那段第一句话中的“之一”去掉的,但采用相似监管原理的欧盟SolvencyII经过多年扯皮后眼看就要被天朝的偿二代后发制人超车,吓得赶紧和我们同时在年1月1日实施,免得被我们抢去全球第一的美誉。
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业内简称C-ROSS(注:不读克洛斯,官方发音c罗斯),是以风险为导向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具体怎么计算实在太专业了,我这里就不展开了。简单来说,根据监管要求和指引,在每季末、每年末保险公司会通过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后能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换句更直白的话说,天朝的保险公司只要通过了C-ROSS下的偿付能力测试即代表它都能硬扛年一遇的大灾难(汶川地震这种是30-50年一遇,日本地震或者年开年时候的疫情全球扩散连带欧美股市连续3次熔断式的暴跌为50-年一遇,或者各种股灾),没有例外。
如果把中国内地的C-ROSS或欧盟的SolvencyII比作Windows10(当然SolvencyII允许欧洲保险公司使用监管批准的内部模型而非标准模型以更好的反映自身风险,这也许再”高级“一点),那么目前美国使用的RBC保险监管架构差不多就是Windows0最多带个SP4,采用RBC类似架构的香港、新加坡、日本就更不用说了,不过他们也正在根据自身市场情况准备监管更新中,但从安装进度条来说已经远远落后于咱们啦!
所以,不要提到中国金融业总觉得我们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尤其在什么纽约伦敦面前我们抬不起头,我们金融业也是有领先全球的时候!(此处应给中国保险监管掌声)
偿付能力制度为多级预警制度,安全线第一档就是偿付能力要高于%,即(认可资产-认可负债)/最低资本的计算结果要不低于%,这里每个项目都会牵扯复杂的算法。如果计算结果低于%,保险公司就要开始紧张了,因为贵司已经唤醒保监会的盯梢属性,自己要赶紧想办法把偿付能力弄回%以上。如果回不去,也尽量不要再去跌破下一档安全线%。否则保监会就会动用各种监管权力要求保险公司采取可行方法尽快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这些“可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增资、暂停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占用资本金过大的产品、卖出占用最低资本过高的资产比如创业板股票等等等等等。
国内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信息可以通过中国保险业协会网站或各保险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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